Re:关于一起平湖本地医疗纠纷问题,家属有问说,希望相关部门重视【钟埭卫生已回复 ..
附当时写的的申诉书: 1jX3ey~
申诉状 5Q=P4w!'
申诉人:原告 S\CRG>
被申诉人:平湖市钟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所地:平湖市钟埭街道镇南路13号。组织机构代码:47114164—3。法人代表:盛东平,主任。 :{q"G#
一、申诉事项: (Y^X0yA/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平湖市钟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钟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不服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嘉平民初字第296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浙04民终382号民事判决书,以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浙民申2446号民事裁定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09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 f7I{WfZ\P
二、申诉请求: \u&_sBLKV
1、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起抗诉》。 W(hMft%
2、请求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改判被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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