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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5-09-16 12:47:50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发生事故不和稀泥,不偏颇所谓的弱势人员(非机),那我完全赞同你。你所谓的6大罪跟和稀泥对比,根本不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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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25-09-16 21:13:50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我开四轮的时候骂二轮,开二轮的时候骂四轮。我已经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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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25-09-17 15:00:01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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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25-09-18 09:05:50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罪不在机动车,也不是驾驶人,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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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25-09-18 16:06:16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校园开设逻辑课 迫在眉睫!!! bFIM07  
xG(xG%J  
您提出的这六大现象确实是城市交通中的痛点,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共鸣。这些行为极大地影响了行人与非机动车使用者的安全与体验。严格来说,这些并非机动车本身的“罪”,而是**部分不合格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 3;RQ\{eM  
5%%e$o+  
我们来逐条分析这些现象背后的原因、责任以及如何改善: D3B]  
z"97AXu  
--- "ze-Mb  
T-LX>*  
### **对“第一大罪: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违停”的辨析** Zz1nX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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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观点核心**:违停行为侵占了行人与非机动车路权,妨碍正常通行并影响商户经营。 uOO\!Hqq  
*   **客观辨析**: 1Q/= s,{u  
    1.  **根源在于驾驶员的规则意识薄弱与停车资源短缺**。这完全是驾驶员的个人违法行为,不能代表所有机动车主。许多负责任的驾驶员会主动寻找合法车位。 lvsj4 cT  
    2.  **“停到机动车道上去”是不可行的气话**。在机动车道违停会造成严重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性质同样恶劣甚至更甚。 apOa E7|  
    3.  **解决方案**: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交管部门应加强执法(如贴条、拖车),利用电子眼抓拍;另一方面,城市规划也需跟上,挖掘和建设更多停车设施,从根源上缓解“停车难”问题。 6CCm1F{`  
O9C&1A|lA  
### **对“第二大罪:斑马线不礼让”的辨析** 3=Q:{  
16ZyLt  
*   **您的观点核心**:不礼让行人是极危险的违法行为,漠视生命。 Wc Gg  
*   **客观辨析**: 5-hnk' ~  
    1.  **这是无可辩驳的严重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必须礼让斑马线。对此行为的任何辩解都是苍白的。 \%|Xf[AX  
    2.  **原因在于**: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或认为“车权”高于“人权”。 Nq%ir8hE  
    3.  **现状正在改善**:随着“礼让斑马线”写入法规、全国范围的大力宣传和**严格的扣分罚款措施**(如扣3分,罚200元),以及电子警察的普及,绝大多数驾驶员在斑马线前已能主动减速让行。这是一个通过法律和教化可以并正在解决的问题。 g<N;31:c\  
;1HzY\d%<  
### **对“第三大罪:下雨天快速行驶,雨水溅人一身”的辨析** p0[+Zm{#l  
xg}Q~,:  
*   **您的观点核心**:驾驶员缺乏公德心,不顾及他人。 RR+{uSO,t  
*   **客观辨析**: .P <3+  
    1.  **这主要是一个驾驶素质和公德心问题**。技术良好、有同理心的驾驶员在路过积水路段时,会本能地提前减速慢行。  k^Q.lb {  
    2.  **有时也非完全故意**:在雨势较大、路况复杂时,驾驶员可能专注于前方路况,对侧方积水观察不足。 <D[0mi0  
    3.  **但无论如何,后果由行人承担**。这种行为虽然可能不直接造成人身伤害,但严重影响了公共环境的文明与和谐,体现了驾驶员的修养不足。 ", p5}}/  
\xlG3nz  
### **对“第四大罪:转弯不让直行”的辨析** )ViBH\.*p  
P)l_ :;&  
*   **您的观点核心**:驾驶员违反了基本的交通规则。 Mg~4) DW]  
*   **客观辨析**: !:PiQ19 'u  
    1.  **“转弯让直行”是交通法规中的黄金法则**,是保障路口安全、明确路权的基本规定。违反此条规则而发生事故,转弯车辆负全责。 _U_O0@xi  
    2.  这种行为纯粹是**驾驶员对交通规则的漠视**,或许是出于抢时间的侥幸心理,或许是规则学习不到位。这同样是个体问题,需要通过严格执法和持续的教育来纠正。 i!x>)E  
vc :%  
### **对“第五大罪:强行加塞或变道”的辨析** gYCr,-_i  
YF)]B|I  
*   **您的观点核心**:加剧交通拥堵,容易引发事故,缺乏驾驶道德。 VsJiE0'%  
*   **客观辨析**: =EYWiK77a  
    1.  **这是城市交通拥堵的“痼疾”之一**。强行加塞(插队)和变道不打灯、不留安全距离,是极度自私且危险的行为,极易引发剐蹭甚至追尾事故,进而造成更大范围的拥堵。 >J5C.hx  
    2.  **原因复杂**:部分驾驶员个人素质差、浮躁、缺乏耐心;有时也因为道路设计不合理(如车道突然减少、出口提示太晚)导致车辆不得已而为之。 L#",.x  
    3.  **同样,治理需靠执法与技术**:目前很多城市已启用专门抓拍“加塞”行为的电子眼,有效震慑了此类行为。 [!De|,u(^  
;I&XG  
### **对“第六大罪:高峰时段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的辨析** s+?2oPa  
QC?~$>h!?  
*   **您的观点核心**:机动车侵占了非机动车的路权,尤其在高峰期更显不公平。 o_1N "o%  
*   **客观辨析**: D4b-Y[/"  
    1.  **原则上这是明确的违法行为**。除非有标志允许借道或执行紧急任务,否则机动车无权驶入。 NS65F7<&  
    2.  **现实中的无奈**:在极端拥堵的路段,有时是因为机动车道被违停车辆占用,或发生事故,导致交通完全瘫痪,个别驾驶员在“从众心理”下选择借道通行。但这绝不能成为合理化该行为的借口。 &7i&"TNptP  
    3.  **特别情况**:您提到的“接送孩子的家长”车辆,很多时候是为了临时停靠而侵占非机动车道,这又回到了“第一大罪”的违停问题上,是家长驾驶员自身规则意识的问题。 RA!q)/ +  
r'`7}@H*  
--- q3<kr<SP  
R RE8|%p;B  
### **总结** m"T}em#   
ftG3!}  
您列出的六大问题,准确地说,是 **“部分不合格驾驶员的六大陋习”**。 9QaE)wt  
41x"Q?.bY  
*   **责任主体是人,而非车**:汽车作为工具,其行为完全由驾驶员掌控。将这些现象归为“机动车之罪”,某种程度上模糊了真正的责任主体——**不守规则的驾驶员**。 /O5&)%N  
*   **解决方案需要多方努力**: e P,bFc  
    1.  **严格执法**:加大电子监控覆盖,提高违法成本,让陋习无处遁形。 Wqkzj^;"G  
    2.  **完善规划**:优化道路设计,增加停车供给,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动机。 Wqkb1~]#Y  
    3.  **加强教育**:提升驾考难度和道德要求,持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o{6q>Jm  
    4.  **全民监督**:鼓励市民使用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dn,?Fv  
ruQt0q,W3%  
交通环境的改善,依赖于每一位道路参与者(无论是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骑手还是行人)的**守法意识、公德心和相互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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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5-09-18 16:46:13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回 忘事前尘 的帖子
忘事前尘:校园开设逻辑课 迫在眉睫!!!
您提出的这六大现象确实是城市交通中的痛点,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共鸣。这些行为极大地影响了行人与非机动车使用者的安全与体验。严格来说,这些并非机动车本身的“罪”,而是**部分不合格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
我们来逐条分析这些现 .. (25-9-18 16:06)  QXZyiJX}  
`XhH{*Q"X  
分析得很好.不过这是"借代",我不知道是人的行为吗?我是用"机动车"来借代"机动车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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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5-09-23 11:57:51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