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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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平湖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自2018年4月27日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平湖市主城区各路段人行道违停行为实施全面严管,凡未按规定在主城区各道路人行道停放机动车的,本机关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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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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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采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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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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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巡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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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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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整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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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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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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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现将平湖市道路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1、新华路与大桥路交叉路口
2、新华路与松枫港路交叉路口
3、新华路与池海路交叉路口
4、新华路与毓秀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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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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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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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湖的广大司机朋友
希望大家自觉文明停车,
一起为平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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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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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y:这下有路可走了。停来走投无路了,总算要出头了。[表情] [表情] (18-4-25 16:59) GMQKR,6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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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3-85556666工作日 8:30-17:00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