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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上午,平湖市召开政策解读会,对《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进行解读,明确从2018年5月1日起,平湖将实行新的户籍政策。
1、准予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
政策内容
全面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允许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条件下,当事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报落户。本省户籍满5年的人员,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城镇范围内通过购买、继承、赠与、建造等途径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成套住宅用房,或本市居民在城区、城镇范围内取得的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由房管部门直管的成套住宅公房或由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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