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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h|j2u 去年2月,金先生在网上看到,海盐县武原街道浅水湾小区一套房子,法院在进行司法拍卖。
这套房子有106平方米,带一个17平米的车库,起拍价是
37.1万,这个价格简直太便宜了,金先生很心动,于是报名竞拍,最后经过23次的加价,成功拍到了这套房子,
成交价是41.5万。 !O,`Z`T? G*VcAJ[ l%cE 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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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 !aF] 金先生
:as2fO$? 他的意思,我有房了我再搬。我要住进来,你说我等下去啊,也不可能,已经一年住好了,一年多了。 k1^&;}/f: }5gQ dj[Y ^@maF<Jb 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别人一直免费在住。金先生心里很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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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H%Ai(F}_ 张老太
[{-;cpM\ 卖掉我知道的,什么情况我不知道的。(外面)没有地方住,真没地方住。 /vPcg LwCf}4u" C'z}jM`g 记者电话联系到张老太的儿子赵先生。
赵先生说,原来自己开厂,但是生意亏本,这套房子作为抵押,被法院拿去拍卖还债,当时跟法院说了,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拍卖,为什么卖得那么便宜,其实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要让家里老人长期居住。 1`&"U[{ r/ LgmVRn vP&JL~
;x=0+0JD 赵先生
\g;-q9g;O 两个老的年纪比较大了,身体也不好,拍的时候,是低价位拍的,所以在拍的时候,拍卖书上就注明了,住到两个老的病老过世。(住到什么时候?)老的过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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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o QOGE i\P)P! !vSj1w 赵先生认为,拍卖前,这些情况买家金先生都知道,也同意老人居住,现在房产证到手了,却要他们搬走,这是讲话不算数。
4q^'MZm1 _E[)_yH'- lGN{1djT 赵先生
OEgp!J 现在没地方搬,也没这个实力搬,老的当时很清楚的,当时假如要搬走的话,就不同意拍卖,法院同意我们老的等到病老之后,所以才拍卖的。 SxRa?5 GA)t!Xg^ ?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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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5N-:4 那么是不是这样呢?记者从法院了解到,
拍卖前,法院公告上的确已经写明,因为被执行人,也就是赵先生的父母长期居住在这套房子里,而且年老多病,所以房子暂时无法腾空,法院仅负责这套房子的产权过户,不负责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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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X>Oj . 而这个情况,金先生作为买家,当时是了解的。除了在拍卖公告上写明,房子有“
暂时不能腾退的瑕疵”外,
过户前,法院曾经再次跟金先生申明相关的风险,金先生当时还表示,同意老人长期居住,直到过世。最终法院才办理了过户手续。 }W* q "f`{4p0v +,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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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T:@W C 而按照目前的情况,除非赵先生一家主动搬走,否则,虽然房子的产权是金先生的,但是他不能住,只能等到那一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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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B7Q=d)K1 记者也了解到,去年赵先生的父亲过世,而赵先生的母亲有70多岁。金先生到底要等多少年?现在还是个未知数,不过按照现在的市场行情,他浅水湾小区的这套房子,100多个平方的话,现在的市场价已经涨到八九十万。 ^b`aO$ 法院事先说明清楚情况的,虽然心里是不舒服,但金先生也没有理由催促老人搬走!认同的点赞! g~$c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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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 oc 来源:嘉兴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