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廊公路等部分道路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_8 \g`"u
为顺利实施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黄姑塘大桥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维护平湖市地方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1日起,对平湖市下列道路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x's-UO"^
一、限制通行道路:平廊公路(长胜路至上海交界)、平朱公路(独广公路至上海交界)、独广公路(杭浦高速匝道至平朱公路)、乍王公路(南环线至高桥)、全塘至新仓公路(杭浦高速匝道至平廊公路)、疏港公路(S101省道至平廊公路)、乍兴公路(S101省道至平廊公路)。 !I_4GE,
二、限制通行车辆:非浙F号牌重型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危化品运输车。 E/']M~Q
三、限行通行时间: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K.m[S[cy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U~t(YT
五、确需驶入上述禁行道路的车辆,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须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强制保险凭证等相关证明到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辖区中队或警组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V["o T
特此通告 %WN2 xC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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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N@0scfO6<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jMb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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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平湖塘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IyP].g1"U
2017年7月19日 -#x\ E%v.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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