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k/Rz6 从嘉兴港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为维护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从2017年6月12日起,禁止部分车辆在我市乍浦镇和独山港镇下列部分道路上通行,具体情况如下:
PU5mz.&0' 禁止通行道路 KVxb"|[ 翁金线(九龙山大道至独山港镇上港路);益山路(S101省道至翁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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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pBB +f!,K 禁止通行车辆 ,hLSRj{ 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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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iDJt {yMA7W7] 提醒 mthl?,I|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SKG4_wGe 确需驶入上述禁行道路的车辆,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须持
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强制保险凭证等相关证明到嘉兴港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独山港中队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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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