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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湖街道办事处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详见《当湖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街道党委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党委决定、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1.报名时间7月18日--22日五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3.报名要求: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残疾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当湖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协税员岗位主要考核综合管理基础知识和税务管理等;新闻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考核综合理论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四)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合格的,由街道党委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五)党委决定。由街道党委根据考察结果集体决定拟录用人员。(六)公示、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关待遇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按岗位同类人员待遇。五、其它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当湖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628025 联系人:汤顺顺 当湖街道办事处2017年7月12日 附件1 当湖街道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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