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离婚后“被负债”的前妻们建了一个QQ群,里面有90多个女人。她们的不幸类似,都是此生嫁错了人,伤筋动骨带着孩子离了婚,却突闻还被前夫留了一屁股债务给她们。所谓“突闻”的通常形式是女人收到法院传票,被债权人告了,说是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男女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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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pZlv 这些女人中间,最惨的是王云(化名),她的男人留给她的债务, 据说有一个亿。债权人说,现在我才告了你2000多万你都还不出。 U-F\3a;& AN193o
Q#k Sp8 2000多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一审判王云共债,后来王云通过检察院申请抗诉,抗诉将程序推进到再审,再审一审依旧认为“共债”,现在官司进入再审二审。“他们都说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如果再失败,我这辈子怎么办啊”,在钱报记者面前,这个瘦弱的女人一直在哭。 G909R> `'W/uCpl
&Hz{ 那男人呢?在离婚后就跑路了。 >(E C.ke "|N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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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_g_b:z H1bHQB 离婚四个月后 Y"{L&H ` 她突然被一对夫妻叫到车子上 m!22tpb
{^J/S}L] 王云工作稳定,看上去柔弱本分,老公是父母介绍认识的。当时父亲说,这个男人话不多,我看人蛮老实的,你这么单纯,嫁给这样的人好。 [zC1LTXe _sp,,gz
G3.*fSY$.< 男人林强(化名)毕业于浙江名校,回到杭州城北某乡镇招商办工作。 >m$jJlAv8 D_SXxP[! g
#}PQ !gZ “刚结婚那会儿,我们晚饭后还会出去散散步的”,男人确实话不多,结婚第二年有了儿子,王云就把重心转移到孩子身上,渐渐的,男人成了招商办主任,应酬很多。 V8w7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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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4e^D]P" 在儿子5岁的时候,王云在林强手机上看到,有女人问,孩子要不要打掉。 y ;/T.W9! ]!c59%f=
h 8%(,$* 2012年1月,王云和林强协议离婚,孩子跟妈妈。两人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是文鼎苑的99平方米,归母子;另一套三里亭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给林强。 <wH"{G3? [Xa,|
xNrPj8V<Y 感情本就寡淡,离婚后再无更多联系。 }}Zwd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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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_5R>R3 2012年5月的一天,王云接到一个陌生女人来电,你老公欠了我们很多钱,我们见一面。 tG7F!um( Ir\P[A
{})d}dEC 王云的车停在路边,一个女人先坐进来,后来女人的老公也坐了进来。他们说:我们联系不上林强了,他欠了我们一个亿。 t)kc`3i<A m&PB5s\=
k~0#Iy_{M bIWSNNV0F 打了6年的官司 *5QN: 背上了2000多万元的债务 @Ojbu@A 还有1个亿在后头虎视眈眈 AZ9;6Df
vh$If0 2012年8月,李磊(化名)向杭州某区法院起诉,诉称,2011年林强向其借款105万元,后来仅归还了25万元,要求林强和王云共同归还剩余的80万元。 aZ,j1j0p J9%I&lu/
*b}/fG)XZ 当时出庭应诉的是林强的代理人,在后续长达6年至今没有完结的多场诉讼中,林强从未出现过。 =.`:jZG `<3%`4z/
4-CGe 2013年4月,法院判决,债务成立。但是,“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这个官司中,王云没有被判共债。不过,判决书中不止一次提到“本院注意到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多份借款协议,且金额巨大”,为接下来的巨额债务官司埋下伏笔。 I[6ft_* cMfJq}C<
:[:*kbWN- 王云大大松了口气。没想到,又一份传票来了。这回原告是林强原本的同事,称林强向其借款100万,还有40万未还,并且也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王云一并告了。但是,这一回法院的判决却是“夫妻共债”成立。 n#l~B@ bMA0#e2
WaPuJ5;e 之后,李磊又接连起诉了三个官司,涉案的有关林强的借款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这些官司均被判为“夫妻共债”。法院判决中的重要依据是林强所借款项,大多数投入股市,而“炒股属于家庭经营行为,应视为共同债务”。 FUP0X2P %A3ci[$g
1gA^Qv~? M=M~M$K 原告夫妻也卖房卖车离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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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2 v2ma 这几个官司之后,2014年,王云文鼎苑的房产被拍卖,拍得269万元用于执行。 o5E5s9n | |u
w61*jnvi@ 对于2000多万元的债务来说,200多万杯水车薪。王云带着儿子搬到三里亭经济适用房居住。薪水也被列入执行范围,每个月留3000元用作她与儿子的基本生活费,其余全部用于执行。儿子已经上初中了,从小学开始他就反复问妈妈“爸爸究竟为什么要借这么多钱”。 mP ]a}[ [Ot<8)Jm
Al3*? H& 这个问题,谁都回答不了。 Z,~PW#8<& OcE,E6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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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o 另一头,原告李磊夫妇的日子也不好过。 S"cim\9xP .MS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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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lA6 李磊说,2006年自己办企业要注册,认识了时任招商办主任的林强,当时500万注册资金就是林强帮忙拆借的。因为有过帮忙,两人迅速熟络,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林强就跟李磊说一起做这个资金拆借的生意。 !DM GAt\ $qR<_6j
}*P?KV ( 李磊说他四处借钱,比如1.5分利借来,然后2分利给林强,他坚信,林强是用于资金拆借,诸如当年帮他填补注册资金一样。“如果知道他是去炒股,我怎么会借。” kz"QS.${ [w*]\x'S
-l~+cI \2 从一审官司中林强律师提供的一些林强银行卡资金流水情况来看,林与李之间的资金往来在2008年至2011年底之间非常频繁,有时候一天都有数百万的往来,而这些资金中有些确实通过银证转入了林强的股票账户。难道真的是股市巨亏吗,因为林强的股票账户他人无权查看明细,而林强又迟迟不露面,所以无从知晓。 V"|`Z}XW <^w4+5sT/
DC~ 1}|B" 林强案发后,李磊夫妇也被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李磊夫妇也离了婚,其妻也被判共债。“我市中心的公寓,城西的排屋统统卖了还钱”。 RhWW61!" ~_F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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