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3日被浙江省平湖市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部分车辆,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予以公告。 G9i?yd4n=B
b py576GwA
请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车辆所有人委托书、车辆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或S101省道平湖超限运输检测站接受处理。超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以及其它处理地点可通过“浙里办”APP的“违法超限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E;C=V2#>[
&n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