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一件绝对真实事,让人嚎笑皆非。 P[r$KGz
c-4z8T#M^
A是今年拆迁户,早年自搭建房子约7平方米,有房产证,是今年拆迁。 6#HnA"I2n
=Ea,8bpn
A反正有房子住,主动找到中介B,将房子拆迁卖给B。 hz5t/E
kA9 k^uR/
二人经商量,包括国家对A的各种奖励、补贴、搬家费等,以48万元成交,签了合同。 w7f)v\p
B当场付定金10万元,到房子正式签约再付38万元,余下2万元到过户再付。 7yOBxb
sY?sQ'E2]
据说合同签得比较“完备”。 Ti>}To}B5
+R"n_6N
事先A感觉吃亏,找到B后,返回10万元定金,房子买卖注销。 (t,mtdD#1
大家都在笑: !wKiMgLS
笑A——7平方米房子卖48万元还吃亏,价格已经近7万元一平方,高出上海价格。 h7AO5"6
3A\Z]L
笑B——大家知道中介是人精,再精也没有,不知他的电子计算机是怎么算出这价格,而且还是B自己算出来的。 UI*&@!%bzp
{a(<E8-^
GK#D R/OM
D[{"]=-
VREDVLQT
A>\3FeU>UC
(R(N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