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下午2点04分左右,台州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王超接报称,在路桥机电五金城门口发生一起小面包与行人相撞事故,造成有人受伤,遂立即出警。在现场,一名年轻男子声称,自己被一辆小面包车突然撞倒,除了手臂受伤,手机也被撞坏了,要求面包车司机赔偿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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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w6} 但是细心的王超和随同辅警经过现场判断,发现该名行人很是面熟,仔细回忆过后,恍然大悟,该男子可是事故中队的“常客”,曾处理过多次交通事故,没想到这回事故又是他?难道还有猫腻?
"X \Yp_g 在事故现场处置过程中,王超特地留了个心眼,登记受害者身份信息后,迅速联系办公室,核查该人的事故处理记录。
\Sv8c}8 “前科”累累,一年里流窜作案15起 t_w2J =2 经查询,受害者潘某从去年7月开始,在路桥区发生过5起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包括现场调解处置),这份数据记录更是加深了王超的怀疑。王超于是不动声色将案情迅速向中队指导员林伟军汇报,并稳定当事人情绪,回事故中队进一步查实情况再做处置。
a[@Y> 现场处置完毕后,王超回单位迅速调取该事故发生点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潘某行走过程当中,抓准机会,故意撞上车辆。这压根儿不是突发事故,而是谋划好的一场“碰瓷”。
<HH\VG\H6 真相浮出水面,“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了违法犯罪嫌疑人。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从去年2月份开始,潘某在台州市各地共发生过15起简易程序处置的交通事故(不包括现场调解处置),事故均为轻微伤及手机物品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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