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单明了说下吧。。
15年离的婚,有个儿子跟我(我是爸爸),17年底又结婚了,对方也是离异的,带一个女儿。双方都是本地人,婚后一直以我前妻来探视作为要挟,说藕断丝连啊诸如此类,这个儿子还不如抚养权给前妻,对我儿子也是一直不闻不问,连吃饭都要跟我算每顿饭钱。而我说我怎么对你女儿不是这样呢?她的回答是,因为她离婚是法院判的,说判决书上不允许前夫来探视,所以等于是没爸爸的,跟我情况不同,老人肯定心疼孙子,过来照顾,结果和我父母又处不好,每天吵架,骂老人。
这样的环境下,年初又生下一个女宝, 她很强势,家里处处是作威作福,连宝宝的姓也是不跟我。因为这个前妻儿子的问题,最近跟我下了最后通牒,要么选儿子,要么选女儿。还扣了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我说这不是选择题,非要这样不给我路走的话,我大不了离婚。她说离婚她是不会提的,就赖在我家里,天天吵,吵到你们2个老的归西。
婚是我结的,女人是我选的,一切都已然铸成大错,我自己也懊悔不已。也是正经求助这里的有经验人士
问题一:这样的情况我能否以继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去提出离婚申请?法理上是否支持我的主张?
问题二:哺乳期不能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她又赖着不走,有什么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