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去小区物业办公室,物业某负责人向我说起一件事怎么解决? !$L~/<&0g
事情是这样的: c1aIZ
该小区301业主老夫妻二人今天上午来反映,昨晚(11月12日)深夜11点左右,楼上401业主家声音大作。 5Sv;a(}
据二老说:401单身男子叫来一女士(听声音也是平湖人),原来说好“相爱费”500元,那女士一定要800元,为这事而大吵。而吵得厉害,凳脚声音特别大。吵吵停停,一直到清晨5点声音停止了。 "';K$&,[
再说:老夫妻是事后来反映,我们怎么那解决? zqt{oN_
我说:“当时老夫妻该报警”。 !}PZCbDhL
他说:“听说男女相互认识的人不属于嫖+娼,只是生活问题,报警可能不受理”。 SA[wFc
是啊,这样的事怎么解决? mfCp@1;26
我想:“报警后,既然是生活问题,警察也会劝告一下不要吵,至少老夫妻能睡安稳觉。 b:t|9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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