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份“香港媒体已经曝出房地产税征收细则”的报道,在朋友圈刷屏,多位读者给我留言求证真伪。 V9NE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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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这个所谓的“细则”的全文: 0Pu$1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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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人:以拥有名下房产的计税家庭或机构为纳税义务人。 7qq}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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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税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成年子女。夫妻以外的成年家庭成员拥有独立房产后自动脱离不再为家庭成员。除继承外,今后应禁止未成年人拥有房产。 { :'#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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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对象: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为基础征收房产税,非产权房待转为产权房后再计税。 Wcl@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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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税依据: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 X0+$pJ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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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庭基本居住套数:夫妻处于在婚状态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两套;单身未婚或夫妻处于非婚状态(包括离异、丧偶)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一套。机构基本居住套数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 I0.{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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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庭免税居住面积:等于人均免税居住面积乘以家庭人数,人均免税面积由地方**自行制定,为30-60平米。机构免税居住面积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免税面积以首套房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计算,首套房面积不足以扣除的部分,可于第二套房中扣除,依此类推。 L|Ev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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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率 ,*%%B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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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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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年税率为0.8%; uj,YCJ8U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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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税率为3%; (eS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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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二套的部分,税率为5%; eaCv8z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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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10%; Zsc71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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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四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 TZT 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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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数排序以房屋购置时间为准,同一天购置的,以房屋面积大小排序。免税面积按照套数排序依次扣除, uV`r_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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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家庭外成员联名持有房产的,也计为单独一套,面积按注明产权比例或平均分摊。 v^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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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拥有的住宅房产也可考虑采用5%或10%的单一税率,并禁止今后购买住宅房产。 n.n;'p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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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计税时点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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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房产数据和家庭成员,皆以此为准。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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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税收优惠 QI'ul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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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无子女的,按照3人计算免税面积; &eKnLG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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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婚单身或离异单身按照1.5人计算免税面积但免税面积不超过60平米; v\Pqh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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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丧偶的单身和子女夭折的单身按2人计算免税面积; cm@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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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拆迁补偿房产和享受低保家庭可免征房产税。 n=Ww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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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在市区范围内的旅游房产可免征或减半征收房产税。 #S)+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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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征税流程 u6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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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部门于每年一月一日由房产税电脑征管系 ~CCRs7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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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个“房地产税”征收方案是非常令人震撼的。其中最暴力的规定是税率部分。 @{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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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方案,一个正常家庭可以拥有两套住房,其中人均30到60平米免征,如果你的房子偏大,那么第二套房子就可能适用3%的税率。第三套房子的税率,则达到了5%。第四套、第五套则将达到10%和20%。 UUJ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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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以上的税率,基本上是对私人财产的掠夺,其力度超过了拦路抢劫。其中拥有5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只需要5年就会被国家没收。拥有第四套住房的人,10年房子就没有了! 3&: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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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一个3口之家,在北京拥有两套房子,每套都是180平方米。则即便按照最大免征面积(每人60平方米)计算,其第二套也完全适用3%的税率。北京目前较好位置的住房,基本上10万元一平米,假设计税评估价为7折,那么这个家庭每年的房地产税为: l8 k@.<n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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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0×0.7×3%=37.8万元 \/J>I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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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税率足以吃掉房子大半的租金,让业主基本上没有什么回报了! #kj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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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方案靠谱吗?当然不靠谱!这是一个编造粗劣的谣言。 c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