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在线


广告合作:0573-85556666
  • 36839阅读
  • 21回复

[话题讨论]嘉兴取消落户面积限制,在2018年5月1日开始,全面取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96
金钱
24
威望
37
注册时间
2012-12-05
最后登录
2019-01-28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8-04-10 08:57:34 , 来自:亚太地区
 
寻寻:你这误读,算不算造谣 (18-4-10 04:48)  ~fnu;'fN  
XXD LbT'J  
我只是把消息搬到论坛里的,平湖也出了这个政策

发帖
6976
金钱
130371
威望
135402
注册时间
2011-07-05
最后登录
2021-06-10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8-04-10 09:15:07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以上解读有误,权威解读看这里

昨天,你的朋友圈一定也被
嘉兴全面取消落户面积限制政策
这条重磅消息给刷屏了!
大家请注意!
部分内容是对落户政策的片面解读……
  

目前媒体上发布的消息存在误读的地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人均38-39多平的外地居民落户嘉兴面积限制,在2018年5月1日开始,全面取消?

正解:原各县(市、区)各自规定购房入户政策面积要求,标准不一。报道中以“人均38-39多平的外地居民落户嘉兴面积限制取消”的说法会造成误导,新政要求必须在城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全浙江省的居民,可以直接买房落户嘉兴?

正解:应该是“取得浙江省户籍5年以上”且符合“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三)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外地居民,只要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全部直接落户嘉兴?

正解:新政规定满足“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条件之一的外地居民,应首先符合“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经商办企业”这个前提条件,并经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确认。

  

  


  

《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我市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市城镇化水平,我市制定出台了《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就《规定》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出台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情,对我市户口迁移政策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国办发〔2016〕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0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6〕31号)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准予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

全市全面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允许城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条件下,当事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报落户,其中城区申请落户时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本省户籍满5年的人员,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放宽人才落户门槛

规范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或者调入人员,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落户办法。调整了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才落户政策,取消了原有缴纳本市社保1年条件,调整为要求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新增符合我市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适应我市市场竞争环境所需人才、效益企业中骨干、留学回国人员、文化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和突出贡献人员落户政策。允许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浙商回归人员父母一并落户政策。

  

(三)允许有能力在我市城区、城镇就业生活的人员落户

对连续经商办企业人员、居住5年以上的举家迁移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和护理人员等具有专业技能、从事特殊职业群体人员,符合条件经核准允许落户。

  

(四)统一亲属投靠政策落户

取消亲属投靠住房面积限制,统一投靠方房屋产权属性及老年父母投靠年龄要求。

  

(五)推行本市内人员自由落户

实行城区及各县(市)城镇范围内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实际居住可投靠政策、放宽本市居民城区落户、父母投靠条件,鼓励本市农民进城落户。

  

(六)规范五种类型户口办理政策

针对我市户籍管理中涉及群体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落户、“红线区”持续核准户口办理冻结、农村跨村建房户口迁移、特殊情形户口投靠公婆(岳父母)、农村户内分户等五类户口办理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政策予以解决。

  

三、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试行。对《规定》出台前已在本市城市、城镇购房人员,按各地购房落户政策符合落户条件的,可在三年内延用政策办理迁移落户。

  

来源:嘉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