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5u r)uz]w8
但如果你百度一下2016年的“人大新闻发布会”,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你会发现一切回到了原点! w&Y{1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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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表示: 03k?: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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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d1d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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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发现了没有?2018年的说法,跟2016年几乎完全一样。区别似乎只有最后的措辞: MPIlS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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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ZtK\HDdp
2018年是: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y&]'A
看起来,似乎2018年的表态更急切一些。但你发现没有,2016年使用的是“适时提请……审议”,2018年是“完成……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F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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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后的结论是,2018年的表态和2016年并无多少区别。房地产税仍然是没有时间表,就如同新股发行注册制一样。 [ %}u=}@
我们知道,新股发行注册制和开征房地产税,一个针对股市、实体经济,一个针对楼市、非实体经济,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两大重要制度建设。房地产税遏制炒楼,把热钱往股市里赶,而新股发行注册制则降低新股发行上市的门槛,可以大大增加直接融资比重。 }s_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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