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开发商前期备过案的,凡物业后期建造的设施,都需征询选址点周边业主的意见。这不是多数人同意建造的问题,而是每个业主的权益都应该是平等受保护的。换位思考下,因为受影响的只能是设施周边的住户,或者就是那么几家而已。快乐不应该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这也不是多数人少数人的问题。小区的本质首先是满足居住休息环境,而不是其他诉求,只有在不影响居住休息的前提下,才能增加相关的配套娱乐等设施,这不能本末倒置。所以,既然设施的周边住户反对,拆除是对的,知错就改,应该点赞。为小区办实事的出发点,也应该表扬,但建前的相关征询等工作确实不到位,考虑问题过于主观,这点应该要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