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结婚频道”发帖秩序,对之前的违规操作,今后将做严格的管理。我们新修订了“婚嫁版块”的版规,具体内容如下,请大家仔细阅读,遵守规定,谢谢!
$rAHtr
m@r+M"!R
1、首先,请在发帖前自觉遵守互联网信息法律法规。 ! f\q0Gnl
7g}lg8M
2、为维持论坛秩序,并保持本版内容的统一,请将帖子发至与内容相对应的版块。如有错发,将可能被转移或删除,屡教不改者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D{]t50a.
W3XVr&
3、婚礼用品的转让、出借等信息,请统一发到婚嫁版块的置顶帖——“婚纱等婚礼用品转让/出借集合帖”内(在该帖下面回复自己要转让/出借的东西即可),其余和婚嫁没有联系的广告性帖子,全部发到“平湖商讯”版块;若还是在本版块发表,将被移动或删除处理,严重者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c'2{`px 5
|6%B2I&c
4、非婚嫁版块广告合作商家,在主题帖或者回帖中发布包含商家地址、电话、QQ、MSN、链接等,将被移动或删除处理,严重者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 6[dLj9 G%
q"|,HpQ
5、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若帖子标题、正文、回帖中出现商家名称的,有可能会被版主或编辑去除该商家名称;若多次、重复出现者将视为蓄意广告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 F
;o ^.
cK;,=\
6、在回复中出现“已站内信,请查收”等类似引导性信息的,或标注“请查看本链接”等引导性信息且链接指向是广告性质内容的(包括平湖在线内部链接),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 k}5Sz
Hqel1J
7、主题帖或回帖中,图片上带有商家信息及其他含有广告性质的信息(例如水印、商家名称、联系方式等),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 SIBNU3;DL
7>Af"1$g
8、非合作商家利用马甲,发布自问自答的隐性广告帖,一经证实,将被禁言,并删除此帖。 fgs){Ng`
L"w% ew
9、涉及政治、违法等行为,及一切人身攻击、谩骂、恶评他人的主帖及回帖,将被删除或直接禁言。 .o(XnY)cgJ
+izB(E8&{J
10、给主题帖或者回帖加分,评分内容带有商业信息,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 rNgFsFQ>.
I.f)rMl+h
11、一般情况不允许发布QQ群等群号信息。 Hl,.6>F?
^ di[J^
12、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若个人签名档出现商家品牌信息及其他含有广告性质的信息,多次提醒仍不修改的将禁言处理。 z%Xz*uu(|
*?zyF@K{%
13、账号头像是商家品牌信息及其他含有广告性质的信息的,多次提醒仍不修改的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7fVlA "x
t8Sblgq
14、不鼓励灌水式的毫无意义的简单回复;如果是恶意刷帖的,将被警告或直接禁言处理 。 X*'tJN$
TTS.wBpR,
15、最后,图片展示主题帖,带有广告性质的,今后一律删除或者移至平湖商讯版块。之前发布的图片展示帖尤其是婚车队图片展示帖,也将全部移至平湖商讯版块。回帖中也禁止发布带有广告性质的图片。 E^:8Jehq
w"Q6'/P
Mpfdl65
9t.u9C=!F
na;U]IK
频道编辑有权删除恶意灌水帖,并不再另行提示,以及有以上情况的,编辑都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有更好的建议请联系小编QQ:2355553705 c~@Z
nhfHY-l}7
备注:如果网友发帖寻找婚车、摄像、跟妆、婚庆等,请非合作商家将自己的报价、联系方式,直接用站内信的方式发给网友,请不要直接在回帖里发布您的信息(就算是商家名称也不可以发布),一经发现,删帖处理,严重的将做禁言处理。站内信不会使用的商家,可以加小编QQ,小编会教您如何使用。 eY)JuJ?
/AJ#ngXz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