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多次要求拿现有病历做《医疗损害鉴定》,朱法官就是不同意,2015年6月10日上午9:00在法院病历质证,朱法官篡改我们说的证据,叫浙大司法鉴定中心不要鉴定,退回鉴定材料。退回材料时,把我们提交的鉴定材料,硬退给了被告律师,被告律师说:“这些不是他的,他就交了一份住院病历。“朱法官还是硬给了被告律师一叠纸,和他上交的一本住院病历。鉴定材料退回,我们致电到浙大司法鉴定中心,电话:0571-86971587。我问:”我们同意拿这份病历鉴定,你们为什么不给鉴定?“鉴定中心回答:”这是你们法院的事,不要找我们第三方。”叫我再写一份申请报告给法院,他们会鉴定的。还惊讶的问了一句:你们就这样进入司法程序了?此后,我们多次写了申请要求,要求拿这份被改得面目全非的病历做医疗损害鉴定,我们想鉴定专家也能够看到,只有样本标号为:20140401G0010010的一管血,能做出二个不同标本的,一个需要抗凝,一个不需要抗凝化验的报告单。这是不是属于造假?我们也多次咨询法律援助中心,让我们写一份申请报告交给朱法官,如果他不同意鉴定,叫他写下理由。但我们无数次打电话给他,他就是不接,我们也无数次到法院找他,他不肯接待,不肯下来,让我们无法提交申请,他在法院上班,叫同事欺骗我们说不在平湖。在逾期不结的情况下,朱跃飞法官在2015年8月7日伪造了一份调解协议,欺骗马小弟代理人说是病历材料退回,不让看纸上写的内容,并且日期写2015年6月16日,还说退一部分钱给我们叫我们撤诉。回到家发现,我们交的材料的清单,朱法官夹在人民医院的病历中,而我们的材料被他故意退给了被告律师。于2015年8月11日8:35打电话给朱法官,可拨错了一位数字,打到别的办公室,帮助叫朱法官听电话,我们才知,朱法官在8月7日,叫签字写6月16日的那张纸,是他时间来不及,已经逾期不结,不是病历材料退回。电话中还威胁我们说,他调解不成还是要判的。朱法官何时给我们调解了?在2015年8月20日9:00开庭,法庭上朱跃飞法官既收走了我们留底的门诊病历复印件,也收走了我们的门诊病历原件,也收走了我们从钟埭医院复印来的住院病历,收走了我们所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我们向他要回复印件就是不给,连钟埭医院的复印病历也不给,让钟埭医院事前准备好的,看不到现病史内容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让被告律师在法庭上给我。从此我们无法再见到他。2016年10月17日15:30,法院院长信访日,我们找朱,他不肯下来,我们没有办法,我在法院门口呼喊腐败分子朱下来,我们才见到了他,过了一段时间,我们从金晓明庭长那里拿回了门诊病历原件。 #x+7-hi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必须进行司法鉴定,我们也同意拿现有病历做医疗损害鉴定,可朱跃飞法官不同意我们鉴定。在他们不同意我们做医疗损害鉴定时,我们申请病历真实性鉴定,可朱跃飞副庭长和金晓明庭长为什么不同意我们鉴定?也没有按我们的合理请求,进行调查取证,也没有按我们的合理请求传呼相关人员到庭,只有一管血液作出了二个不同标本的化验单报告,金庭长不给我们做鉴定,没有专家鉴定证据,说我们没有证据,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判决。钟埭医院销毁马小弟的病历电子档案、电子化验单、销毁病人住院时的出院费用明细,等等,朱、金没有调查取证,钟埭医院打开马小弟的电子档案,一切都是空白,钟埭医院说没有销毁,开庭时又拿不出证据,金庭长说我没有证据。 g+j\wvx0
病历的真实性认定,对查明案件事实、进行医学鉴定、举证分配、和案件处理结果,都产生直接影响,故我们多次向朱、金要求《病历真实性鉴定》,二位庭长始终不同意,程序违法,做出错误的判决,难道不是在袒护钟埭医院吗? 1b=,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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