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nG 从嘉兴港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为维护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从2017年6月12日起,禁止部分车辆在我市乍浦镇和独山港镇下列部分道路上通行,具体情况如下:
o{n)w6P{R, 禁止通行道路 -<MA\iSP 翁金线(九龙山大道至独山港镇上港路);益山路(S101省道至翁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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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 IA$)E 禁止通行车辆 %40uw3 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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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H< g.9:R=JPT 提醒 T)Ohk(jK1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驾驶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gP9^B?3 确需驶入上述禁行道路的车辆,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须持
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强制保险凭证等相关证明到嘉兴港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平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独山港中队办理车辆临时通行证。
Hvj1R.I/ 来源:平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