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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城北路地块征收工作根据征收公告(平政发[[2017]195号)由平湖市当湖街道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施。 t+q;}ZvG
虽说有“公告”及附件“平湖市城北路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为依据。可是,念经的和尚把经念歪了。其中“附件第九条第(三)安置房源在现场办公点公布,均采用公开抽签方式定位。”这一条,安置房源在现场办公点公布拆迁办做到了,很好。可关键的公开抽签定位方式出现了以下疑问: /988K-5k
1、在2017年11月3日上午进行了所谓的“湖景花苑”入围抽签。这是谁定的,为何作为拆迁户的我们不知道?没有公示出来? wf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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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样,参加抽签的拆迁户有哪些人,做为拆迁户的我们也不知道? W,[QK~
3、作为参加抽签的拆迁户被认为是“拆迁代表”,那又是如何产生的?我们拆迁户知情吗? 42A'`io[w]
4、难道没有被拆迁户认可的所谓“代表”,可以代表拆迁户抽签吗? }&v-<qC^
5、抽签的方式,没有说明和公示。这合理吗? q#Q %p+
6、抽签的先后顺序没有说明和公示?这应该吗? f-|zh#L
7、在资信如此发达的现代,征收单位向拆迁户发个短信,打个电话告知一下,有那么难吗?(登记表上可均有我们的联系方式) HC1<zW[
8、我相信,你们的抽签过程有公正、有监控、有摄像、有领导参加。我们想看一看参加的所谓“代表”名单,和抽签入围人员名单,这可以提供吗? GvgTbCxnN
这样的抽签,你们觉得合情合理吗?不是有失“公平”“公正”吗?有损政府机构的形象。 afna7TlS
我们拒绝这种“公开抽签”,我们拒绝这种“公开抽签的结果”。因为它是剥夺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所产生的。这不是工作上的失误,是对拆迁户的不尊重,是歪风邪气在作祟。我们要弘扬正气,树社会新风。 `?WN*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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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