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金色港湾某些熊孩子扰民,建议物业在所有的楼下,楼旁均设置不太占用空间的儿童 ..
匆匆看一遍,个人意见五点: wqA5GK>m2
一、家有儿童,买房时希望小区有儿童设施,这是对小区的刚需 -uy}]s5Qu
二、物业私建,距离住户过近,未征得相邻居民同意,是事发主因,但必须承认,这是公共服务设施,出发点是好的 aOWbIS[8
三、楼主受扰是事实,但他的应对措施能看出一个人的素质,绝对是一个惹人恨招人厌人人喊打的,我住在这个小区的话我也想揍这货 ,dZ
9=]
四、物业不妥善解决,存在事后过错 5A~w_p*}
五、建议楼主不想被群殴的话,可以考虑在夜深人静时将设施拆除就地放倒,但是不要破坏拿走(1、公共财产破坏要赔;2、拆除后就没孩子玩,你就太平了) {\C$Bz
ou,W|<%
不过还是建议楼主搬家比较合适,毕竟你已惹众怒了,但凡做家长的都想好好教训你一下,你在这个小区里以后会碰到什么妖蛾子倒了什么霉的就难说了 nHyW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