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此贴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留个底,律师让我一定要留下证据 ,到目前为止对方也拿不出违章认定书和强拆执行书,只是口口声声威胁我爸要么签字要么强拆,律师告诉我一定要防止被偷拆,所以要留下一些证据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舆论这种东西本身就是双刃剑,有些人有过同样的经历就可能出于同情也好,出于同感也好会选择支持楼主,有些人也会嘲讽楼主,每个人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感谢各位这段时间的顶帖。不管结果如何,再一次感谢看帖回帖甚至帮我出意见的各位好人。提前预祝国庆愉快。 59zENUYl
最近在翻阅一些资料,看了物权法其中第三十条是这么说的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zH>hx5,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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