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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你告诉大伙程序如何走的?来个具体步骤。大伙遇到的第一个BOSS就是村里不给造。
(17-10-1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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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3 第三章 审 批 程 序
6%RN- 第十四条 农民建房按“个人申请、村级审查、镇街道审批(委托)、市管农转用”的审批模式,实行“审批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建房名单公开、审批结果公开”的审批制度。 /SYw;<=
"/}cV5=Z 1.建房户必须提前2个月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对建房申请进行集体讨论,认为符合建房条件的,即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建房的申请人姓名、家庭常住人口、现有住房情况及其处置方式、申请建房地点、建房用地面积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请户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平湖市农民建房用地呈报表》,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原宅基地收回协议。跨村建房的,还必须经建房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e7wSOs
yCG<qQz 2.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平湖市农民建房用地呈报表》上报镇街道,由镇街道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联合审查,并联合进行现场踏勘调查。对符合建房条件的,明确建房的户型、地点、用地面积、层数、现有房屋和宅基地处置等,报镇街道审批。镇街道按月分别报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备案。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申请建房户,镇街道应书面告之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OSN\"\ad
H.8Vm[W 3.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由国土资源局按年度建房实施方案负责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 wI(M^8F_Mf
#Bgq]6G2 4.建房申请经批准后,镇街道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建房户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将批准结果进行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建房户领取经批准的《平湖市农民建房用地呈报表》。 m*JaXa
1I -LGe[Q 第十五条 农民建房申请批准后1年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因特殊原因逾期的,经镇街道批准可延期半年)。 #U14-^7
hpOUz% 第十六条 通过级差排基、有偿选位等方式安排宅基地和因联建对象暂不能明确等原因无法确定新建房屋四至坐落的,在审批时可“定量不定位”,待放样定位后填写新建住房四至坐落。 l\i)$=d&g
WYNO6Xb#: 第十七条 农民建房必须“先批后建、拆旧建新”。建房户凭经批准的《平湖市农民建房用地呈报表》向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选用镇街道统一设计的建房图纸,落实有资质证书的村镇建筑工匠,拆除原有住房及其他建筑,经放样后开始建房。 4EY)!?;
s;4r)9Uvx 控制“一宅多户”逐户建房,确需逐户建房且因原房屋结构及安全不能全部拆除的,需经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站、国土资源所实地察看同意,并书面承诺在相邻户建房或征迁时无条件拆除原房屋,方可申请建房。 EN/,5<S<,[
z^=e3~-J 第十八条 对农民建房实行建筑放样、基槽验线、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制度。“四到场”由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建房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E>K!Vrh-L
|8YP8o 第十九条 经竣工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收回注销建房户原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核发新建房屋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实行公寓房置换的,核发不动产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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