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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6月3日重磅推送一则内容,介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通知》敲定了宅基地的权属问题,超面积、证明不齐的到底怎么处理?都有了明确说法。 !{ !(yP_
(S_1C, 这个政策几乎涉及平湖所有宅基地 我们从时间上划定 快看看你家房子的问题怎么解决 IH"_6s#$& 2gW+&5;4 1982年2月13日前造的房子农民占用宅基地建房且至今未扩建或翻建的,在按《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规定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对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可按现有实际建筑面积确定房屋所有权。 \Hu?K\SWs 这部分基本都是35年以上的老房子了 这下可以按照实际面积确权了 keJ-o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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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2月13日至1993年11月1日造的房子农民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建房的,且在1993年11月1日后未发生变化的,在《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规定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根据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建筑面积确定房屋所有权;对超过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确定房屋所有权。 'X~CrgQl v?o("I[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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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27日造的房子农民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宅基地建房的,在按《浙政办发〔2014〕73号文件》规定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对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屋,补办村镇规划审批手续后,按照村镇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确定房屋所有权; N.vkM`Z A{wk$`vH >+%p}l:<\ WV;[v g] 对超过村镇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以及超过已确定宅基地使用权范围的房屋建筑面积,不予确定房屋所有权。 sUZ2A1J} XUK%O8N#9 PI)uBA; 农民占用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建房,但未办理村镇规划审批手续的,补办村镇规划审批手续后,按村镇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确定房屋所有权。 BPu>_$C Hii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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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7日后造的房子农民违法占用宅基地或违反村镇规划建房的,一律按现行政策处理。 \wp8kSzC 也就是说
你来晚了 } 7i}dyQv}
《通知》还严格规范了政策界线农民违法占用宅基地或违反村镇规划建房的,按照“三改一拆”工作相关政策应当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 p]6/1&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