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只能由单位集体缴存的公积金,今后个人也能缴存啦!近日,嘉兴出台《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支持个人缴存公积金。这意味着,从2017年6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将由城镇在岗职工扩展为所有就业者!那么,什么是个人缴存公积金呢?需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个人缴存公积金
个人缴存托管是指缴存托管对象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公积金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申请缴存托管对象
本辖区内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
申请条件
(一)在本辖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二)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三)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24个月;
(四)无不良征信记录。
那么,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是如何的呢?
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确定,上限按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确定。具体缴存工资基数由申请缴存托管人员自主填报。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暂按8%执行。缴存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后的2倍。
具体如下:根据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629元来计算,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下限约为582元;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144元来计算,托管对象的月缴存额上限约为2904元。
符合个人缴存托管条件的办理攻略
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薄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二年个人征信记录原件;
6.最近24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此之外,下个月,你的住房公积金或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今年你的住房公积金将如何变动?快跟小编一起来看~~
住房公积金近期或将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你的公积金将如何变动?
以北京为例,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而下限为北京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016年度北京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以往年惯例测算,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北京市2017年度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上限为:7706×300%=23118元,下限为: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尚未公布,2016年为1890元)。
2017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存缴额上限约为23118×12%×2=5548.32,比去年多446.4元。
但届时以公积金管理部门最后确定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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