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平湖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平湖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用编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范围
平湖市范围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1977年8月10日后出生,具有充沛的精力,能适应长期外派工作和经常性出差;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经济管理、企业服务、招才引智(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及较高外语水平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比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手续。
五、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