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C'*tt1] 员工与老板之间发生劳动纠纷,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其中一方反悔怎么办?以往,若其中一方反悔,另一方只能再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经法院一审、二审,来来回回,少说也要一年,才能拿到最终判决。而这种耗时耗力的局面,近年来在浙江已得到改变。
qaiNz S@q
浙江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完善制度、创新举措、共建共享,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共同建立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仲裁的公信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pP[xE"Y 7mI:|G
D^yRaP*|7 继2016年1月1日起,浙江正式实施《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之后,近日又出台《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规定》,进一步明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统一终局裁决尺度。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7CV^mDm P\yDa*m
{P*pkc 《规定》明确了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适用原则等,并规定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作出的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的,仅劳动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情如何?一起来了解…… m? eiIrMW f,h J~
QQ%D8$k" ~HTmO;HNf"
3LAIl913 7&t-pv92* 适用范围 ^T*? >%`
veMH f\]sz?KY Q\^O64geD 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SX,^|eN OVm\ X &uTSgN AJh w 劳动报酬 1n=lqn/ &~8oQC-eF n!YKz"$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病伤假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停工期间基本生活费及其他劳动报酬。
2/vMoVT, zz+$=(T:M KC/=TSSXd. 经济补偿 &M46&^Jho kStnb?nk
包括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经济补偿。
#xho[\ (61EDKNd9 赔偿金 *^g:P^4 W#^2#sjO
包括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赔偿金。
9{RB{<Se! 对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伤保险待遇赔付发生的争议。 O{QA d;zai]] r"C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辅助器具费、康复费等待遇。
>pU$wq|i lpQSup !Fca~31R' M$y+q
^ {9?Jj A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C>-aIz!y cv?06x{ Y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