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部分市民对平湖市自5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养老保险缴费从每月685.8元调整为550元一事产生许多疑惑,至今也没有相关部门予以明确回复。今日“嘉兴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可以作为参考。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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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出台《关于调整嘉兴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从原来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至300%,调整为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z[`G#dU
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原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增设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550元/月,原设定的其他缴费档次标准不变。 Da^q9,|
各地已选择按原最低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调整后,均按增设的550元/月标准缴纳,不愿按增设的550元/月标准缴纳的,可于2019年5月25日前至当地社保综合服务窗口(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等)办理缴费变更手续。 O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