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借鉴一下: 0e:QuV2X
春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此番“改旗易帜”主要原因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原物业公司陆家嘴物业在财务收支上的不满和不信任。常本靖告诉记者,按照《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域内划分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而春江花园业主共有部位的收费仅去年就已达240多万元,这些本该属于业主共有的权益却被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费收入占为己有。而真正属于他们的管理费收入应该是业主每年交纳的300多万元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是企业,企业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维权组织,维权就是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小区共有部位收费的争夺就成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