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9c;w NGHzifaE lZTD>$ g->cgExj J[:3H6%` 记者今天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我市企业(单位)职工及缴存托管对象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调整后,职工的公积金将按照最新的标准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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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今年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办理时间如何规定?
记者也去打探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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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Z8# Dm':D W{\){fr6O 缴存基数出现了调整 ,c:Fa)- ]k[y#oB 一般来说,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平均工资变化了,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就会变化。
uy~KJn?Tu [c@14]e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CB5 ~!nKv& *N"bn'>3 职工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9670元);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5934元)。确有困难的企业(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可按不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确定。
O>^0} >r7{e:~q 而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9670元,下限为5934元。(注:缴存托管对象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XEkQ c43"o lgC|3]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 L3M]06y iw|6w,-)C 2020年10月起,对缴存基数未达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将缴存基数统一上调至1800元,“至于缴存比例,企业(单位)和职工均为5%~12%,两者应当一致,同一个单位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暂按8%执行。”
*pN,@ZV$ iP1u u h(hb?f@1: bdiyS.a- 8月20日起可集中办理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