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考、中考、学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O;N/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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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嘉兴市人民政府2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考、中考和学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维护水电供应及网络安全的通告。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将于6月7日至10日举行,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将同期举行;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将于6月15日至16日举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将于7月3日至5日举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保障水电供应和网络安全,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安全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6月高考、中考和7月学考期间为环境噪声和施工开挖特别控制时段。现就以上时段嘉兴市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和施工开挖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8L.^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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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月7日至10日高考、6月15日至16日中考和7月3日至5日学考期间(共9个考试日),考试日的前一天19时至考试日6时,停止学校、居民区附近一切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保障考生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 Co{MI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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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时间,在各考点周围200米以内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考点周围的商铺、住宅小区一律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施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x!Z:K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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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位于学校、居民区附近等敏感区域的工业企业噪声超标排放行为。 qat45O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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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控制机动车、船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船舶必须遵守城市内河的禁航规定。 jhjW*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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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考、中考和学考考试期间,禁止在市区的道路及辅路上进行地面开挖作业(避免挖断管线),确保市区考点水电供应及网络畅通;中考考试期间,禁止在乡镇道路及辅路上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确保乡镇考点水电供应及网络畅通。 =: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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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确保我市高考、中考和学考顺利进行。 8:3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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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今年中考、高考和学考试场均继续启用考试屏蔽系统,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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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公安局 MEdI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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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