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具体情况如下:
o=@ UXi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等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DSTx#* 一、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上海迪冉郸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依托红霉素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qm~Kw!kV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硫化氢。
.GtINhz*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龙泽熊胆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崩解时限。
{6DpPw^ "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生产的1批次人参健脾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eMLbU7 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西藏昌都藏药厂生产的1批次十五味黑药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微生物限度。
/T{mS7EpYc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哈尔滨松山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九威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艾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83X/"2-K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北民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牛膝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tPA"lBS !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苏东莲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禁用农药残留量。
"hfw9Qm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州市伟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显微鉴别、浸出物;标示为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茜草炭)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4bWfx_0W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桃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羰基值。
}el,^~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ayN*fiV]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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