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夏天,我与大队另一个干部去上海松江联系农资,然后再到上海,在北京路上看一下农机(主要是农用马达、电线)。
到中午时分,肚子饿了,一条弄堂店卖熟猪头肉,每斤4角。
我们花2角钱买了半斤猪头肉,店家用纸包了一下,我们找饭店。
找到了饭店,不大、吃饭的人不少。
找了一张小方台,已有二人折角坐喝啤酒。
我们俩人带着草帽进店,买了一斤半大米饭,在店内找一个碟子倒了一点酱油,便狼吞虎咽吃起来。
这时,同桌的一位人说:
“侬看,乡下人真省,这一点猪头肉吃得真香,我们五个菜还有四瓶啤酒......".
另一个上海人说:
“省?他们吃得伐?这一眼酱油也是店里倒的”。
我朝这人看了看、不说话。
第一个说话的上海人说:
“不要说了,那人已经不舒服了”。
第二个开腔的上海人说:
“啥勿适意,乡下人只能吃吃这一眼,钞票有伐啦?。
我年少气盛站起来,用筷子桌子上一拍,大声道:
“侬看勿起阿拉乡下宁,污蔑贫下中农,没有乡下宁你吃狗屁......”。
这时整个吃饭的人向我看,并指责那上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