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被浙江省平湖市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部分车辆,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予以公告。
w9MoT.kI} \Wr,<Y 请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车辆所有人委托书、车辆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或S101省道平湖超限运输检测站接受处理。超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以及其它处理地点可通过“浙里办”APP的“违法超限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8e2?(@"k Nar>FR7ut 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地址:平湖市南市路169号
)n>+m|IqY( +1QK}H~ 联系电话:0573-85131233
7tRi"\[5 7\Co`J>p2 S101省道平湖超限运输检测站地址:G228国道平湖市优胜段388号
\|.7-X ^ *0'\/N& 联系电话:0573-85800211
ziiwxx_ 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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