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我市目前政策,农村房屋颁发不动产权证后还不能自由上市交易,只允许本村范围内的村民间相互买卖(当事人买入后拥有的宅基地总面积不能超过标准),除此之外的农房买卖属于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t":>O0>cz
2、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的是保护和增进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为即将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作准备。今后三权分置后,农房使用权交易、抵押等必须依据农房不动产权证来进行。 uf3 gVS_h=
3、如果农房列入征迁,农房不动产权证作为确认依据,具体安置补偿要根据征迁的政策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