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花28元买这东西舍不得扔 结果被罚了500元
嘉兴城事大潮网2017-01-29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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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小编要很郑重的跟大家说,如果你不注意,警察蜀黍就会找上门,这大过年的就不好了。1月25日,也就是年廿八,嘉兴海宁一位程大妈就因为对这事不够重视,被罚了500元钱……究竟怎么回事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大妈究竟做了啥?1月25日,农历廿八,程大妈家正好过年,因为家里有去年存下来的烟花爆竹,便想着放放掉。不过程大妈老伴知道自己家所在的马桥街道为“双禁”区域,就马上劝程大妈不要放了,可是程大妈不听,趁着老伴儿在忙祭祀的时候,就趁机把烟花爆竹放掉了。
马桥派出所距离程大妈家大约只有200米,烟花爆竹声刚响起,就被值班民警听见了,便立即通知摩托车巡逻队奔赴现场,进行取证,同时,值班民警也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违规燃放者传唤至马桥派出所进行调查……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警方作出了对程大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这下,程大妈后悔极了:“买这个烟花爆竹花了28元,丢掉么,我实在不舍得,我家老头子还劝我不要放,要被警察抓的,我不信,想想放一下么总没事的。哎……28元换500元,真的是亏死了,亏死了!”
据了解,这是我市警方继1月7日查处今年首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后,再次查处一起类似案件,这也是今年第二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案。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海宁全市也将加大“双禁”宣传和查处力度,因此,在此提醒市民,不要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上怀有侥幸心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2016年7月起,海宁市开始实施“双禁”。
根据“双禁”规定,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海宁经济开发区和盐官度假区(划定区域)为“双禁”区域。盐官度假区的划定区域为观潮胜地公园及东至观潮大道,南至环城南路、翁金线,西至上塘河,北至拱辰路、护城河的合围区域。
倡议:为了孩子的健康,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更美好的海宁,不再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一起参与到创建健康、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