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奔四了,老公一个月算上奖金有1万5,我一个月到手有近4千,今年初刚把自己家的房子贷款还完,而且出了二胎政策,所以想着现在压力也不是很大,就准备再生个二胎。老大六岁公立幼儿园,老二还在肚子里七个月。公婆今年60岁在农村无社保,小叔子小我们十二岁,工作一年多月收入三千,月光族无存款相亲介绍了一个老家的对象。
估计是端午回家,公婆和我老公说了点什么,昨天老公提出来想给弟弟买房,但弟弟一没首付,二还不起房贷,所以老公建议用我名字买,婆婆首付出8万(估计是一大半的家当了),剩下的我们家出,贷款用我的公积金(老公现在没有公积金),等弟弟有了钱还我,签个合同以后房子过户给弟弟。这样一可以把公婆接来,二弟弟有了房子也可以谈婚事了.........
这是什么逻辑???本来想说两个孩子我可能还准备辞职在家把两个孩子带带大的,这样一来我是又“被房奴”了么........我可以拒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