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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平湖有人​将“收条”改为“欠条”提起诉讼、谋取不法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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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22-07-26 13:11:00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将“收条”改为“欠条”

用虚假证据提起诉讼

企图利用司法机关

来催讨“投资款”

款项没要上

反而又被罚款!

近日,在平湖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原告方某因伪造重要证据,被罚款5万元。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16日,原告方某向平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林某归还欠款35万元及相应利息。


然而,林某在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时却很惊讶,称自己没有向方某借款,方某提供的欠条是假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方某伪造证据的行为被识破。


原来,方某曾于2017年委托林某投资某清洁能源项目,林某在收取了方某5万元现金投资款时向其出具了一份收条。事后,因投资项目经营不善难以兑付,方某多次向林某催讨还款。由于催讨未果,方某便动起了歪心思,擅自将“收条”改为“欠条”、在“伍万元”前面加了“叁拾”、在收款人前面加了一个“欠”字。随后,方某带着这份伪造的“欠条”向平湖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平湖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方某在诉讼活动中伪造重要证据,刻意隐瞒案件事实,提起虚假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方某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妨害了司法秩序,故对其处以司法罚款。最终平湖法院对方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



法官提醒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通过伪造证据提起诉讼,不仅严重损害其他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还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查实,可能面临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严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主张合法权益。



Q:什么是虚假诉讼?

A: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Q:虚假诉讼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A:情节严重最高可获刑七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法官郑重提醒

诉讼并非儿戏

虚假诉讼

   绝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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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途无量 威望 +1 -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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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2-07-26 21:03:15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Re:罚!平湖有人将“收条”改为“欠条”提起诉讼、谋取不法利益...
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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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2-07-27 09:58:08 ,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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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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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2-07-28 10:39:34 , 来自:浙江省嘉兴市
厉害了,是一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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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2-08-01 09:04:37 , 来自:四川省广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