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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茶花:你真以为自己懂法而别人是法盲吗?! L[C*@ uK 法律虽无情,但法也有人性化体现的 -g~~] K% 如果按照你的所谓的对法律的认识标尺,那这10年来就不知要杀掉 多少贪官了? \4s;!R! 那当案办案警察根据案件的性质与该女子的认识态度等综合考虑后,给该女子作出相应的罚款及行政拘留的从轻处罚,就一定不能成立 .. (23-5-22 11:45) u!1/B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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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茶花: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yM|g|;U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Nm"<!a<F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给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就属于过度执法了。 sDAK\#z (23-5-22 15:21) |hD~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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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茶花:我所说的“人性化执法”应该就在这一执法尺度范围之内。 A^t"MYX@ 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D^e<j}RQ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8a?IC|~Pz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 .. (23-5-22 15:25) IE|,~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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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茶花:我认为该女子行为涉嫌盗窃罪不准确,采取强制刑事措施执法偏重! Z83q- 盗窃就是在暗地里乘人不在或不注意,而且不花出任何一点钱财拿走别人的钱财。而该女子是贪小便宜把高价钱的付款标签换成低价钱的付款标签,目的是为了少付钱。这种行为应由派出所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而进行行政拘留几 .. (23-5-21 19:25) lp IteZw:
金茶花:我所说的“人性化执法”应该就在这一执法尺度范围之内。 +X2 i/} 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P8g<w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71D)*{P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 .. (23-5-22 15:25) ,H#qgnp
金茶花:我所说的“人性化执法”应该就在这一执法尺度范围之内。 <L!~f`nH2 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5 vu_D^Q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xi1N? pP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 .. (23-5-22 15:25) %Zv(gI`A
UID:316186
子仁:多次盗窃,达到刑事标准,有什么问题么? 1~xn[acy 接下来是检察提起公诉,有法院来审判. ]x(2}h^S 刑事拘留只是这个程序的第一步,如果错了,会有后面的纠错机制 .jGsO0 这么小的一个案件,不要怀疑警察的专业!! (23-5-23 08:21) 7s fuju(
UID:327264
金茶花:我认为该女子行为涉嫌盗窃罪不准确,采取强制刑事措施执法偏重! \^( vlcy 盗窃就是在暗地里乘人不在或不注意,而且不花出任何一点钱财拿走别人的钱财。而该女子是贪小便宜把高价钱的付款标签换成低价钱的付款标签,目的是为了少付钱。这种行为应由派出所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而进行行政拘留几 .. (23-5-21 19:25) sriq(A
子仁:人性化执法,也要在法律尺度以内. P:-/3 多次盗窃,到达刑拘标准,当然要刑拘了 -LK(C`gB 这又不是警察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 +Y]*>afG 该拘而不拘,执法者就违法了!! X6*y/KGN 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 @wgGnb) ....... (23-5-22 13:40) `b`52b\6S
远甫:赞同你的观点。刑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应该全面考量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高低,如果仅仅是为了占小便宜,一时糊涂,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略施薄惩而起到教育惩处效果。而且我也认为,把高价钱的付款标签换成低价钱的付款标签少付钱取得财物的行为,更符合诈骗罪,上百元尚不足以 .. (23-5-23 09:27) %)o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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