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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讨论]【信专普法】淘宝店在离婚诉讼中该如何分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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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17-04-24 15:10:24 , 来自:浙江省绍兴市
淘宝店离婚诉讼中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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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磊律师  浙江信专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平湖市环城北路653号东梯6楼
(大润发西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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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以来,随着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开网店似乎成为了创业者的首选。那么,近日笔者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共同经营的淘宝店如何分割产生了巨大分歧。下面笔者就离婚诉讼中淘宝店该如何分割,谈一下自己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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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中,原、被告在2009年登记结婚,2010年原告开始经营淘宝店,主营服装。经过6年的悉心打理,该店现在已经升级成为一个信用评级高达98.8%的皇冠店,每日订单络绎不绝。期间被告虽未直接参与经营,但用于进货的钱都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在诉讼中,原、被告就其他问题早已达成一致,而对于这个淘宝店的归属问题却一直争论不休。原告主张淘宝店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单独注册、独自经营的,开店6年来被告从未参与过经营管理,一切大小事务都是自己在处理,故淘宝店应该由原告继续经营。被告则主张自己虽未直接经营,但是淘宝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立的,且原告为经营该店动用了不少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淘宝店的月收益有多高被告并不知情,但这一部分收入必须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分割。即便离婚后淘宝店可以交由原告继续经营,但是原告必须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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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该案的争议焦点,笔者总结一下淘宝店的主要分割难点及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案: }huj%P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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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淘宝店的价值如何评估 9U~fc U6  
分割淘宝店的一个首要前提就是要确定它的价值。然而淘宝店一般都是由店主自己在家经营,无需房租和装修,极少数大店才会租赁专门的办公用房,唯一能够具体化的可能就是存货了。在互联网交易中,一个店铺销售是否火爆主要取决于卖家的信用度、店铺等级、买家的评价。因此笔者认为,对淘宝店的价值评估要进行综合考量,以下因素应当被考虑:经营年限、日均交易量、年均销售额、信誉度、店铺等级、客服人数、买家评价等。这些考核数据高的店铺,其价值也相应较高;考核数据低的店铺,其价值也相应较低。那么,电子商务的运营商就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旗下的网店进行价值认定。但为了避免运营商对网店价值评估的不合理偏差,也可以在社会中寻求评估机构,对网店的价值进行专业评定。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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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淘宝店如何分割 rlxZ,]ul  
   笔者认为,如果夫妻两人都愿意经营,淘宝店的分割可以比照合伙处理;如果不愿意合伙经营,把自己的一份卖给另一个人就可以了。涉及某些具体的问题无法协商的,可以考虑以下处理方式:离婚中,财产分割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协商、作价、竞价。毫无疑问,由于淘宝店的虚拟性,对其分割,可以采取作价补偿,但能否采取竞价方式则有待商榷。因为淘宝店的注册登记必须出示本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因此,其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如果夫妻竞价时,非登记者出价高于登记注册的一方,那么登记方是否有义务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继续交由另一方用于网店经营,并承担非登记方可能因不法经营或其他违反经营规则的行为而被淘宝网予以处罚甚至封杀,永远不能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再行开店经营的后果?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对淘宝店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淘宝店主与阿里巴巴公司签订的合同,每个淘宝店主的实名账户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故此,在分割时还是考虑将网店归于注册一方较为妥帖,这样有利于日后的继续经营。 NULe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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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还有另一种情形,网店实名注册在一方名下,但进货、收款、发货等实际经营都是另一个方在做,网店其实更依附于实际经营者。对这种情况的处理,笔者认为如果将网店判归注册者所有,那么对实际经营者明显不公平,也不利于淘宝店继续发挥它的价值;而若判归经营者所有,则注册者将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笔者建议阿里巴巴公司可以出台相关规定,对淘宝店的转让、继承、变更登记等可以参照实体店铺处理,只要通过司法机关的司法确认,就可以进行变更登记,由新的店主承继相关权利义务。 {txW>r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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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语 h</,p49gM  
   淘宝店实际分割起来碰到的问题远不止于这些,但限于笔者办理案件的有限性,故只提到了上述几个问题及解决方法,有些解决方法也许并不高明,也可能难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在实践中不断思考和总结,彻底解决这一法律难题。 0V;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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