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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茶花:你真以为自己懂法而别人是法盲吗?! M[z1B!rT 法律虽无情,但法也有人性化体现的 !e<2o2~. 如果按照你的所谓的对法律的认识标尺,那这10年来就不知要杀掉 多少贪官了? XI[n!)3 那当案办案警察根据案件的性质与该女子的认识态度等综合考虑后,给该女子作出相应的罚款及行政拘留的从轻处罚,就一定不能成立 .. (23-5-22 11:45) 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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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茶花: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PN4{"`V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VKYljY0#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给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就属于过度执法了。 mP6}$D (23-5-22 15:21) 0$-|T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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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茶花:我所说的“人性化执法”应该就在这一执法尺度范围之内。 dZ*&3.#D5 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Y$Rte.?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yk4py0xVl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 .. (23-5-22 15:25) _D{FQRU<YD
UID:193630
金茶花:我认为该女子行为涉嫌盗窃罪不准确,采取强制刑事措施执法偏重! LB$0'dZU 盗窃就是在暗地里乘人不在或不注意,而且不花出任何一点钱财拿走别人的钱财。而该女子是贪小便宜把高价钱的付款标签换成低价钱的付款标签,目的是为了少付钱。这种行为应由派出所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而进行行政拘留几 .. (23-5-21 19:25) yD!GgnW
金茶花:我所说的“人性化执法”应该就在这一执法尺度范围之内。 {Ngut 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pxyFM@Z](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g1*+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 .. (23-5-22 15:25) ,}>b\(Lk
金茶花:我所说的“人性化执法”应该就在这一执法尺度范围之内。 ~ `{{Z& 你说的“多次盗窃”又与“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 A&-2f]L tl 该女子的作案行为到底是不是属于“盗窃罪”?确实比较难以确定。 (Nf!E[}Z 那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该女子仍不属于“盗窃罪”,那派出所 .. (23-5-22 15:25) L0%W;m
UID:316186
子仁:多次盗窃,达到刑事标准,有什么问题么? mJVru0 接下来是检察提起公诉,有法院来审判. 1n>AN.nI 刑事拘留只是这个程序的第一步,如果错了,会有后面的纠错机制 ]<_v;Q<t 这么小的一个案件,不要怀疑警察的专业!! (23-5-23 08:21) Vk1 c14i>
UID:327264
金茶花:我认为该女子行为涉嫌盗窃罪不准确,采取强制刑事措施执法偏重! aSfAu!j) 盗窃就是在暗地里乘人不在或不注意,而且不花出任何一点钱财拿走别人的钱财。而该女子是贪小便宜把高价钱的付款标签换成低价钱的付款标签,目的是为了少付钱。这种行为应由派出所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而进行行政拘留几 .. (23-5-21 19:25) ]L\]Ll;
子仁:人性化执法,也要在法律尺度以内. 'u:J " 多次盗窃,到达刑拘标准,当然要刑拘了 ~HUO$*U4< 这又不是警察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 x 4`RKv2m 该拘而不拘,执法者就违法了!! wQOIUvd 至于盗窃成不成立,该怎么判,那是以后法院的事. *XG.?%x*| ....... (23-5-22 13:40) rJCu6
远甫:赞同你的观点。刑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应该全面考量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高低,如果仅仅是为了占小便宜,一时糊涂,完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略施薄惩而起到教育惩处效果。而且我也认为,把高价钱的付款标签换成低价钱的付款标签少付钱取得财物的行为,更符合诈骗罪,上百元尚不足以 .. (23-5-23 09:27) ce1U}">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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