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日,我们其它二位同事去郑州办事。
我们这里气温很高,穿着短袖,我是穿长袖衬衫。
驾驶员路线不熟悉,在过南京长江大桥兜了二圈,越向北开,气温越低,距郑州可能还有100公里路,已经是晚上上10点,天特别冷,只要找一家宾馆休息。
天太冷,看到宾馆对面有一卖服装店,三人使进去。
大家看中一件深蓝色夹衣,问店家什么价?
店家看我的冻得发抖,开价398元/件,怎么还价也不行。
三人只好回宾馆,下一天我们重新到这家店,还是这件衣服,价格198元。
先买一件,老板给一张卡片,凭这卡片抵20元。
第二件为178元,还是给一张卡片,我买第三件,价格158元,还是给一张卡片。
就差一个晚上,价格相差200元/件。
真是乘人之危进行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