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无故被几个壮汉坐入我车内要求我把车钥匙交给他们、原因是车辆贷款逾期一个月,他们来之前的晚上我已将车贷还进银行卡,28号打电话通知我去嘉兴交1500元重新贷款审核继续月供,交钱后无正规发票只有收据一张,29号早上打我电话说贷款通过但要拿车还要1万块违约金和4千保证金6千GPS定位器共计2万余元才能放车。报警警察不立案说是经济纠纷,走司法程序手上没有合同,合同当时购车后就未给我,贷款是我父亲名义贷的,车辆实际是我开的,现如有同样遭遇困惑的你,愿意和我一起开启维权之路吗?合同上如有违约金条例就该付那么不平等的违约金吗?这帮人和强盗有何区别?如有同样状况联系我我V信:Ed890927 GQl$yZ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