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关系中的男女钱款往来,
\4qwLM?E^ 到底属于借款还是赠与?
5&QDZnsl 一对情侣恋爱期间,女方先后以开设餐馆、炒股为由向男方借款总计42.2万元。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但女方认为该款项是两人恋爱的共同支出以及男方对其的赠与,不同意还。
sCi"qtHP 闹上法院后,男方提供微信记录证明是借款。记者今日获悉,天河法院审理后认为,男
方未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且微信用词表明为借贷关系,为此判决女方须偿还4220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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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D`9ff 事发: rr;p; 恋爱期间女子借款42万元 分手后男子索要遭拒 { t1|6R0 早在2014年4月,37岁的男子荣某(化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29岁的秦某(化名),两人逐渐发展为恋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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