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2018版示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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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Tyz i( p#8LQP~0$ l)!woOt 从3月15日起,
a@a1TpLQ 这个新版合同将在嘉兴全面推行使用了。
目前,我市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还是2008年版的,
已不适应如今的市场变化。
弹指一挥十年间,
新旧两个版本有哪些变化?
解决了购房中的哪些现实问题?
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昨天,小编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市建委住房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
0F0(]7g^ &Ow?Hd0 一纸新合同 折射出楼市十年间变化 {p lmFV 随着房地产业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商品房交易量的不断攀升,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所发挥的“定纷止争”的作用凸显。但是,目前,浙江省使用的还是2008版的示范合同。
十年间,我省楼市发生了巨变,由于交易形式日趋复杂多样,商品房交易市场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 :x*|lz[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旧版合同需要“打打补丁”了。
p?`|CE@h7 >I66R; 今年2月,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推行使用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小布从该通知中获悉,此次的2018版示范合同是根据国家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全省推行住宅全装修等工作实际而制定的,具体包括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和现售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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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xw} ]Buk9LTe 按照文件要求,自3月15日起,嘉兴市全面推行使用2018版示范合同。自3月15日起(含当日),签订商品房(含全装修住宅)预售合同、现售合同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3月15日前(不含当日)已部分预售的同一商品房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分批预售的,仍可延用原预售合同文本;达到现售条件后,使用现售合同示范文本。
/NN[gz =Gg)GSL^ “ 5 1CU@1Ie 市建委住房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商品房销售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及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但亟须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方面问题,2018版示范合同中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维护买卖双方利益、减少和有效解决双方纠纷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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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GpTsF 增加多个条款 侧重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MF`k~)bDV 有过购买商品房经历的市民都知道,商品房买卖专业性较强,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房屋交付,再到最终的产权登记、物业管理、房屋保修等环节,作为普通购房者由于缺乏对法律法规、交易相关流程以及权利义务的了解,不能全面预见房屋买卖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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