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埭派出所民警在新埭镇溪洋牌楼浜(通新开河)水域附近巡查时,发现有一名男子正在进行电捕鱼,随船的还有其他两名男子。见此情形,民警立即进行制止,并联系了渔政部门,最后,三名男子被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非法捕捞的男子姓顾,随船人员分别是封某、周某,三人系朋友关系。据顾某交代,当天上午,三人商量下河捕点鱼,当做晚上的小菜,于是顾某带上了电瓶、网兜等工具伙同封某、周某开船下到河里电鱼。
“之前听说过电捕鱼是非法的,但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得知自己的行为竟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三人追悔莫及。

被民警查获时,三人已捕获水产品2.455千克,民警当即将这些被捕获的小鱼进行了放生。
目前,三名男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平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