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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薪, 扬言要跳楼的新闻你肯定见过不少 但是往往结果是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除此以外, 还有 Je';9(ZK
甚至是 %{7|1>8 }V'}E\\ &r[`>B{tP <S5BDk ?Lx24*5% Ij 79~pn 日前,我市也有一名男子因为薪资纠纷做出了冲动之事 kc2PoJ “给我重新结算工资,不然我就放煤气了。”6月1日,周某手持煤气罐,站在当湖街道某制衣厂办公室内,对着老板吴某恶声恶气地说道。 'Y?"{HZ 随后两人在薪资问题上产生了争执。争执一会,不见老板有更改妥协的意思,周某一气之下打开了煤气阀门。见状,吴某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x/%aM1"X^ 接到报警后,当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事发现场。刚刚抵达现场,民警在楼道中就闻到了一阵浓烈的煤气味。 (民警在过道中闻到刺鼻的煤气味) >;jZa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两步并一步赶往事发办公室。到达四楼,民警看到周某依然情绪激动地和吴某对峙着,好在煤气阀门已经被关闭,没有人员出现煤气中毒现象。之后,民警将周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
T5|qRlW (箭头所指为周某) gGR"Z]DBk 据周某交代,最近他向厂方提出辞职,经协商工厂同意了他的辞职请求,却在工资结算上产生了矛盾。当天上午周某恰好充去煤气,想到自己的薪资问题,冲动之下就提着煤气罐找工厂老板讨要说法。最终,周某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R$EW4]j (已经被放在过道中周某携带的煤气罐) Tg7an&#
警方提醒 ~Q*%DRd&Z- 遇到劳资纠纷应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像这样走极端、搞威胁的行为实在不可取。在此案件中,所幸周某能及时听取劝解,没有让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否则,继续发展下去,很可能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罪被追究刑责。 7( #:GD oF vfCrd 普法知识 &]Q@7Nl7:l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L+6 $8m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Juo^ ,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Ah1]Y}sy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