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ya*KA.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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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部门 XSw!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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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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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目介绍 C2Pw;iK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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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为客观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客观混合科目。 _D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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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52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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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szDd!(&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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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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